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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總審計司報告‧ 檳公務員宿舍維修工程 疑私相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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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峇都蘭樟巷的公務員宿舍範圍擺滿雜物。(拍攝日期為2017年12月12日,圖取自總審計司報告)    
 峇都蘭樟巷的公務員宿舍範圍擺滿雜物。(拍攝日期為2017年12月12日,圖取自總審計司報告)
 
 
峇都蘭樟巷的公務員宿舍範圍雜物已被清除。(拍攝日期為2018年2月7日,圖取自總審計司報告)
峇都蘭樟巷的公務員宿舍範圍雜物已被清除。(拍攝日期為2018年2月7日,圖取自總審計司報告)

(檳城6日訊)《2017年總審計司報告》系列1指出,在公務員宿舍的維修工程中,州秘書署發出邀請提供估價單的公司中,有5項工程的8項估價單,是來自和州秘書署官員有關係的公司。
 
報告中指出,其中一些公司的電話號碼或住家地址,與相關官員的個人資料相同。
 
儘管州秘書署在2月做出回復,總審計司認為有關答覆不準確。
 
此外,報告指出,在另7項維修工程中,州秘書署所邀請提供估價單的公司中,每項工程都有兩家註冊地址相同的公司。
 
總審計司認為,公務員宿舍的維修工程招標過程缺乏效率及不符合經濟效益。
 
“承包商都是從那些和官員有關係的公司中委任,因此導致工程價格缺乏競爭性,無法讓政府獲享物有所值的工程。”

另一方面,根據報告,截至2017年12月,檳州674個單位的公務員宿舍中,有662單位或98.2%出租,其中有26名公務員,儘管已另擁有房子,卻獲得分配員工宿舍,總審計司指州秘書署在處理申請方面缺乏效率。
 
總審計司報告指出,上述26名公務員所擁有的房子,是距離工作地點25公里內,其中11人的房子位於東北縣、西南縣8人及威中7人。
 
報告指出,一些公務員在入住宿舍前未告知另擁有房子、一些已告知但仍被安排入住宿舍、一些入住宿舍後才購屋及未通知當局。
 
“州秘書署沒有查清楚入住居民是否另擁屋,以及宿舍是否由獲批准的公務員入住,這影響等待名單中的申請者獲分配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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