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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海底隧道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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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界燊與CZBUCG公司 庭外和解

盧界燊(左起)與其代表律師拿督哈巴星,在與控方達成和解後,在庭外對記者發言。
盧界燊(左起)與其代表律師拿督哈巴星,在與控方達成和解後,在庭外對記者發言。

 (檳城3日訊)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簡稱CZBUCG),就檳州海底隧道計劃和3條高速大道課題,起訴民青檳州代團長盧界燊誹謗案,雙方無條件達成庭外和解。

 盧界燊今日發聲明澄清,指他于2016年6月23日發表的言論,是針對檳州政府,並非是針對CZBUCG,獲控方接受。

 他在庭外說,檳州政府自2008年執政,就開始提倡透明施政,他也在多場記者會上發表有建設性言論。

 “我在記者會上發表言論,是事實及有數據,我會繼續制衡,就像我在大選時所做的制衡,也會繼續監督政府及關注海底隧道課題。”

 除了已庭外和解的海底隧道案件,盧界燊還有3宗與被起訴案件,都與太子道課題有關,其中2案件已移交檳高庭聯審,另1個則還在進行案件管理。


 此案法官為拿督羅希拉育,盧界燊的代表律師為拿督哈巴星及郭文偉,控方代表律師則是沙魯法茲里。

 當天有不少民政黨領袖及黨員現身法庭,以行動支持盧界燊,包括民政黨法律與人權局主任包日星、檳州代主席胡棟強、秘書方志偉,及婦女組委員邱琣棋等。

新聞背景
揭工程費用掀波

CZBUCG就檳州海底隧道計劃和3個高速大道課題,在2016年8月8日起訴盧界燊誹謗,要求賠償。

 CZBUCG說,盧界燊于同年6月23日記者會上,指海底隧道和3個高速大道工程費用實際上只需9000萬令吉,而非檳州政府所指需3億500萬令吉。

 盧界燊就被起訴誹謗于同年10月12日提出“反起訴”,他在答辯書指,他在記者會上從未公開道出該公司的名字,反之只向檳州政府官員和其他代表展示相關的媒體聲明。

 他也說,身為民青團檳州代團長,他確實有社會、法律和道德責任,並強調,身為一名政治人物,有責任告訴民眾海底隧道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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