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3日訊)檳州副總警長拿督羅斯里指出,他已沒有使用字體不符合規格的轎車,而目前新的官車車牌字體,都符合標準。
他今日針對大馬罪案監督特別小組(My Watch)前主席拿督斯里山吉溫,在其個人網站上載一篇標題“難道檳州副總警長不清楚條規?”的文章,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該網站所上傳的是舊照片。
根據山吉溫的帖文,他指身在執法單位的羅斯里的官車車牌字體,不符合陸路交通局規格。
針對此,羅斯里說,目前他代步的新官車,已使用約1個月。這輛新車是使用回與之前官車相同的車牌號碼,但車牌字體符合標準,並沒違規。
“所以我認為,這不足以成為課題。”
該文章內容也指,雖然使用違規車牌,並非一項嚴重罪行,但對於在警隊擔任高職的羅斯里來說,這無疑形成道德衝突。
“普羅大眾會認為,既然警方都能違法,為何他們不能?”
他促請檳州總警長拿督斯里達威甘好好“管教”羅斯里,讓對方明白使用不符合陸路交通局規格的車牌,是違規行為。
針對上述內容,羅斯里回應說,他不願再多作評論,因為他已沒使用該輛轎車,換言之就是沒使用不符合規格的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