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前警察总长丹斯里慕沙哈山认为,警方可以透过加强查案技巧,避免冤案、假案和错案。
他说,警方和检控单位要为一宗案件定罪其实并非易事,因为他们必须承担很沉重的举证责任,当中,警方必须经过详细的调查来确认嫌犯是否真的涉及罪案,才能让法庭判刑。
摄影:吴丽璘
“许多法官秉持着‘判10个人无罪,好过判一个人有罪’的理念,因此法官们在决定是否判刑时都会小心翼翼,因此,执法单位必须提高调查技巧以掌握足够的证据,以让法官在判刑时不会有所犹豫。”
慕沙哈山在今日针对反对废除死刑课题的记者会说,政府在决定是否废除死刑前,应以日前轰动全球的纽西兰清真寺枪击案为例,他指该案凶手敢于在该国干案,因为对方知道该国不会判处杀人犯死刑。
“凶手知道若他被判监禁,过了数年后还是会获得释放,即使被判处终身监禁还是会获得照顾,虽然有人说维持死刑无法降低犯罪率,但没了死刑,犯罪率还是一样高。
“我国有买凶杀人的案例,如果废除死刑,这些案件将增加,因为凶手知道即使他们杀了人,可避过死刑,因此政府必须确保人民的安全。”
慕沙哈山也说,我国被判刑者受到法律保护的情况其实很多,当中涉案者若是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或少年;即使被判处终身监禁,在狱口品行良好的话,也能减少刑期,提早出狱,或得到特赦局批准出狱。
出席者包括大马穆斯林联盟主席阿米努丁、邓惟俐律师、反废死联盟负责人邢智立和已故主控官凯文莫莱斯胞弟理查。
国情不同
不应跟随西方标准
代表死者家属发声的律师邓惟俐指出,我国在废除死刑方面不应该跟随西方标准,因为国情不同。
她指出,大马法律目前所落实的终身监禁的刑期只有30年,但实际上囚犯并非完全服刑30年,囚犯获得最少三分之一的服刑期“假期”,若囚犯在狱中表现良好也会获得减刑。
她也批评倡导废除死刑人士的呼吁,并指相关人士称该举动符合联合国理念的言论是“自由主义观点”,同时强调该观点是在保护罪犯,而不是在保护受害者。
“对于这些人此前指已有100多个国家废除死刑的言论,我只能说这是荒唐的言论,我国是个多元种族的国家,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传统,而且我国80%的民众也尊重及接受死刑。”
她指出,我国应该加强教育及执法力度至先进国的程度,以降低犯罪率,然后才能来谈论废除死刑。
邢智立指出,他们已上周三到国会提呈收集了1万8000个签名的请愿书给予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他们会积极争取在近期内和刘伟强会面讨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