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立卑5日讯)现有招牌若无损坏无需换新,招牌上爪夷文字可用黏贴方式。
瓜拉立卑县议会日前发公函通知县内商家,将在明年1月1日全面落实商店招牌须有爪夷文措施,并给予商家4个月时间做好准备。
县长拿督莫哈末哈菲兹今日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说,县议会没有强制商家更换现有招牌,只是要求招牌上须有爪夷文字,是否要更换招牌可以自行决定。
他说,县议会有考虑到商家若更换新招牌,肯定需要花费不少钱,如果商家要保有现有的招牌,则只需要在招牌上以黏贴方式补上爪夷文即可,惟必须依据县议会所发出的指南。
须与国文字同尺寸
他说,招牌上的爪夷文字体,必须与国文字体同一尺寸,至于爪夷文字的内容,则可联系相关负责人诺拉希达(012-9476466)。
“招牌须有爪夷文已被列为更新营业执照的其中一项条件,因此,若商家没有遵守指示,则营业执照很可能不获更新。”
国家元首兼彭亨州苏丹阿都拉陛下去年喻令,在州内积极推广爪夷文的使用,彭亨州行政议会随后也通过相关强制性措施,即在所有商业类型店铺的招牌全面采用双语,或最少须加上Al-Taibah型的爪夷文,以强化并贯彻使用爪夷文的应用。
而州政府目前也已在州内各县,积极推行商店招牌使用爪夷字措施,并订于明年开始强制执行,作为业者更新营业执照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