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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Cap:不供私人用途 未有条例允飞行车飞

(吉隆坡21日讯)公司总执行长兼董事经理拿督扎万哈菲兹指出,马来西亚目前没有条例允许“飞行车”的飞行和载客,而UAS E-Hang 216(EH216)飞行车也不是作为私人用途或交通工具,只是为有关当局在旅游、紧急救援、医疗及种植领域提供服务和进行边境监控。

他接受《每日新闻》访问时披露,他们目前正在准备相关文件,以提交给马来西亚民航管理局,期许获得批准和草拟有关条例。

“过程很繁杂,我们需要缴交文件和相关建议,解释‘飞行车’在马来西亚市场的必要及重要性。制造商eHang也需要提交飞行安全及型号规格的文件。

“我们将目标定为特定领域包括救护团队和旅游业的使用。这不是作为私人用途,像是车子或公共交通。

“如果像现在,得到政府和私人企业的合作,我有信心我们可以在明年就能制定相关条例。


他认为,相关条例预计在未来6至8个月可以在国会通过。

询及“飞行车”的资金由谁承担时,扎万哈菲兹指出,现阶段费用全数由eHang承担,让马来西亚进行市场营运和促销。

公司是其中一家涉及本次飞行车项目的公司,扎万哈菲兹原定今日将为飞行车试飞,唯因没获得马来西亚民航管理局的放行而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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