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地庭今日批准6名涉嫌参与“淡米尔之虎”(LTTE)恐怖组织有关活动的被告案,移交至高庭审理。
这5名被告分别为詹德鲁(38岁,甲州绿色工艺机构总执行长)、普慕甘(29岁,保安员)、孙德兰仁甘(52岁,中学物理和英文老师)、阿里文丹(27岁,技术人员),以及塔纳嘉拉治(26岁,仓库管理员),他们今早在特警押送下抵达地庭。
主控官费道勿斯副检察司说,他已获得总检察署批准,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7A(1)条文,申请将5名被告案件移交高庭;承审法官阿祖拉批准了控方这项申请。
阿祖拉同时也允许让被告与家属在庭内短暂见面5分钟。
自早上8时许就陆续抵达法庭的5名被告家属在休庭后,立即上前拥抱思念已久的家人,有者更控制不住情绪,泪洒法庭,让庭内气氛变得沉重。
其中一名被告詹德鲁在看到2名年幼女儿时,更紧紧抱着他们哭得全身在颤抖,这一幕令见者心酸。
另外,在另一地庭同样被控涉嫌支持“淡米尔之虎”的巴拉慕鲁甘(27岁,德士司机),其案也同样获得地庭批准移交高庭审理。
主控官阿里夫安努亚同样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7A(1)条文,向法庭提出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