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卫生总监丹斯里诺希山提醒,新冠肺炎测试剂盒受2012年医疗器材法令管制,仅供专业使用,禁止经销或供应予公众,以及禁止打广告,否则会在相关法令下受到严厉对付。
他说,任何人经销或供应测试剂盒予公众,将抵触测试剂经销或供应的准许条件,这可能导致准证被撤销,相关人士可在2012年医疗器材法令第5(2)条文下被判刑,并面对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诺希山今日在面子书贴文中指出,为测试剂盒打广告,违反2012年医疗器材法令第44(3)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马来西亚医疗器材管理将会监督新冠肺炎测试剂盒分销或供应及广告的问题,并会根据法令,采取适当行动阻止违例行为。
“马来西亚医疗器材管理局劝告公众,到卫生部的指定医疗设施,接受新冠肺炎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