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朝野国会议员今日一致同意,有关禁止议员跳槽的修宪法案须提交到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做进一步研究,并在下次国会特别会议提呈和寻求通过。
他们也认为,法案所有细节必须厘清,包括它是否只针对议员跳槽。
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指出,反对党同意修宪案必须更详细,避免被某一方滥用,同时必须尊重宪法基本原则、自由及民主制,以及宪法赋予发言权及结社自由。
前首相兼祖国斗争党浮罗交怡国会议员敦马哈迪则建议,反跳槽法令必须只限制国会议员、上议员及州议员,确保人民结社自由不受影响。
土团党主席兼巴莪国会议员丹斯里慕尤丁则促政府,重新研究“跳槽”定义,他无法认同若一名议员被党开除或因特定理由退党,就被视为跳槽及须悬空议席。
慕尤丁也建议政府检讨1966年社团法令第18C条文,让受反跳槽法令影响的议员在悬空议席前,可以在法庭提出诉讼。
行动党秘书长兼芙蓉国会议员陆兆福认为,2022年联邦宪法(修正)(第3号)法案的建议修正范围过于广泛,若不谨慎处理是相当危险,因它允许未来在朝政党制定其他法令控制或限制国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