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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涩靖态

马保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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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保靖:好看才是王道!

不时跟友人聊起阅读,尤其看了觉得合心意的小说,都会不藏私彼此分享,也会聊到长篇、短篇、中篇或微型小说等载体,较好“边范”。

回顾阅过及买了未翻阅的小说,长篇占了九成,可见我好长篇。无可否认,我也是从短篇故事集入门,养成阅读习惯之后,才投入长篇的怀抱。一系列“XX鬼的故事”伴我度过不少一至三年级的小学时光;四至六年级除了着迷于桃园结义、唐僧取经等中国古典名著以外,更进入金庸、古龙的江湖风云。


中学时将在《读者文摘》里见过的好几本外国文学作品书名及作者记于笔记本,逢星期六搭捷运到国油双塔楼看早场电影时,入戏院前会先在纪伊国屋书店“打卡”,在排排书架上“寻宝”。当年的我,未曾考虑字数多寡,反而是记下书价,决定慢慢存钱,日后一本本地购买。

然而,没买下多少本,就已迈入大专生涯(钱都存去买唱片啰),新纪元学院图书馆馆藏量多如繁星,架上同一种书会比书店多几册或几版,当然有时书况或会较残旧。考量到身为学生的经济状况,笔记里的书目也就不再坚持买下。透过这藏书宝库,生平首本阅读的村上春树著作,并非笔记里的《挪威的森林》,而是《世界末日与冷酷异境》;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趣味十足的卡尔维诺着《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如今最爱的作家史蒂芬金,也是当年在这浩瀚书海中,得以窥见其经典惊悚中篇《兰戈利尔人》,继而不时踏入他的《黑塔》宇宙,在精彩纷呈的独立中长篇故事里探索。

习惯了阅读长篇小说,纵使间中必须停下回归现实,但早已学会将身心在两个世界之间穿梭自如;双手掂量了书本重量,随着翻弄页面的之间,眼睛看着文字这传送网,思绪“滑”进书籍世界里,跟随作者创作的角色,经历现实中没法实践的冒险——就算以坏人视角来叙述,也能藉着该角色,一尝现实中未敢尝试的犯罪滋味。

反而是中篇或短篇,大多看得不过瘾。就像汽车引擎,好不容易热好身,正准备进入猛飙状态,故事却骤然结束又得重新热身。如此重复多遍,顿觉气馁沮丧(侦探漫画亦如是,《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名侦探柯南》,我只看单行本,对坑钱成分较多的短篇集一律略过)。当然,一些作家的中短篇作品集也写得精彩,故事结尾处理得极好,因反转而留下的震撼力,后劲十足,使读者拍案叫绝,惊悚大导希区考克的短篇故事集即是范例。对年轻群众而言,周遭诱惑太多,要专注阅读一本书很是艰难,遑论翻阅大部头长篇著作,短篇似是更好的选择。当然,无论长篇或短篇,好看耐读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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