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竞争委员会初步裁定 5家企业违反竞争法
(吉隆坡5日讯)大马竞争委员会初步认为,5家企业违反2010年竞争法令第4条文,并向有关企业发出拟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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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家企业分别是Dindings Poultry Development Centre私人有限公司、联邦集团(FFM)、Gold Coin Feedmills(马)私人有限公司、大马Leong Hup Feedmill私人有限公司,以及PK Agro-Industrial Products(马)私人有限公司。
不过,该委员会通今日发文告指出,有鉴于这只是初步调查结果,在现阶段不能假设任何企业已违法。
“这5家企业有机会在收到拟议决定的30天内提交陈述。在本委员会接获有关书面陈述后,他们可选择做口头陈述的日期。
“在综合听取陈述和调查期间所收集的证据后,本委员会将做出最终决定,这些企业是否违反竞争法令。”
文告说,该委员会的特别小组已在6月27日提呈调查报告给委员会成员,并在详细评估该报告后,该委员会初步认为相关企业违反了竞争法令第4条文,即在2020年初至今年年中,提高鸡饲料主要成分大豆和玉米价格,达成反竞争协议或合并做法。
“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共享敏感的商业资料,被视为具有扰乱市场竞争的可能。”
文告提及,这些企业通过调整价格,让价格相近,促使企业间增长相同,但也让消费者在选购时受限,并指这些行为导致鸡肉供应出现反竞争的局面。
若被裁定违法,该委员会可征收涉事企业全球营业额的10%为罚款,也有权斟酌施加适当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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