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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子曰专栏:求司法不如求观音 ◤会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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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接获死亡恐吓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透露,审理涉及公众利益案件的法官,面对施压及恐吓等干扰的案例,去年显著增加了。

我们担忧大法官的担忧,同时提醒法界人士:


一,有个黑色笑话:一老一壮年同时遇溺,消拯员救起老人后收队准备离去,另一人还在水中挣扎,有人问为何不救,消拯员指遇溺者身强力壮,懂得水性,自己会爬上岸。

这是一般人对司法的看法。法界人士若不懂得或无法自救,必已先失去自尊自重,政治干扰的手,才会把司法视为温床,反过来要司法的手给政棍按摩。


一旦司法无力自救等同无法保护人民,后果是人民遇溺无一获救,政棍在岸上晒日光浴。

二,证明司法的好的例子很多,但法匠自腐的面孔,大马人并不陌生,而且可能存在不适任法官“官官相护”等问题,别老是剑指外在干扰。最可恶的敌人是自己人,最可怕的腐蚀来自自腐,要加大力度清理门户。

司法没资格以受害者自居,因为真正的受害者一定是相信并依靠司法的老百姓。

司法也没资格陶醉在自我肯定的自恋氛围中,必须时时自我怀疑和警惕,因为一个纳吉的背后,还有一堆“纳吉们”。

三,司法和政府都是国家权力的代表与延伸,两者之上必须有荣光,才能得到人们的信任并服从法律与制度,自愿接受荣光的束缚;反之,官官相护违法自毁荣光,结果将如哲学家卢梭所言:“一旦不守法而不受罚,不守法就是合法。”求司法不如求观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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