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日综合电)经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5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洪峤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据此前报道,2020年7月8日,洪峤和女友李倩月曾在南京马群某小区争吵,9日李倩月失联。31日,李倩月失联已21天,家人向南京、云南警方报警,但还没有结果。同年8月4日初步查明,嫌犯洪峤等人合谋,于7月9日晚将李倩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去年6月2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洪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约6420令吉)。
洪峤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洪峤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洪峤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另外,被害人父亲李胜得知消息后潸然泪下,称终于给了女儿一个交代,夫妻二人历经痛苦、焦虑、煎熬早已身心俱疲,但生活还要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