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学院生产女高楼抛婴案”,经过长达5年审讯,现年23岁的被告桑蒂雅早前承认杀婴罪后,此案今早在槟城高庭下判,被告被判罚款1万令吉,并无监禁刑罚。
被告桑蒂雅今早在双亲及另2名亲友陪同下,现身槟城高庭准备接受判决。
高庭法官罗菲雅念出判词时说,根据福利局的社会调查报告,被告在过去5年,因抛婴的经历饱受精神折磨,至今仍需服用2种药物,治疗精神压力及内心恐惧。

“福利局官员也不排除一旦被告被判坐牢,或有在狱中自杀的风险。”
她说,早前警方调查报告也指,被告在当天事发后,一度企图自杀但不果。而被告上月在庭上,进行确认证物程序时,因看到现场的婴尸照片,情绪失控落泪,一度休庭以平伏情绪。
当罗菲雅念到有关被告曾企图自杀的判词内容时,坐在犯人栏的被告,数度拿出纸巾拭泪。
罗菲雅接着说,被告在这5年期间,从被捕日算起至获保释期间,已被扣留长达3个月。
她希望让被告得到“重生”的机会,以代替惩罚,并让被告接受治疗直至痊愈,成为良好市民。
最后罗菲雅宣判,被告需缴付1万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5个月监禁替代。
高庭下判后,被告的双亲随即步出法庭,为女儿去办理缴付罚款事宜。
而被告桑蒂雅仍继续坐在庭内等候,大约1小时后,即中午12时,被告才在代表律师雷尔及亲友陪同下,步出法庭。
当时被告用一件外套盖住头部,全程以衣物遮脸,避免真面目曝光。
被告认杀婴罪
犯案时仅18岁的女被告桑蒂雅,于5年前将刚其初生婴儿从住家公寓单位窗户抛出,并于2020年7月16日,在槟城中央医院妇产科病房里,被控谋杀罪。一旦罪成,唯一刑罚就是死刑。
今年5月,被告在槟城高庭承认刑罚较轻的杀婴控罪(刑事法典309A条文),被控者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及罚款。
早前此案择定于7月25日下判,法庭人员读出控状后,被告俯首认罪。随后,高庭法官罗菲雅在庭上聆听控辩双方的结案陈词,及福利局官员提呈的社会报告后,宣布此案于8月8日下判。
根据控状,被告桑蒂雅被控于2020年7月10日早上8时25分,在发林新市镇斯利爱多丽公寓4楼泊车场的走道,谋杀一名女婴,触犯刑事法典309A(杀婴)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