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现为民主联盟党(MUDA)麻坡国会议员的土团党前青年团长赛沙迪指出,他尊重司法机构,深信应交由司法机构,审理涉及他被控4项涉及土团党青年团112万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教唆他人犯下刑事失信罪、不诚实挪用资产及洗黑钱控罪一案。
赛沙迪今早到司法宫,为控方针对他获上诉庭改判,4项控罪皆不成立的判决,而向联邦法院入禀的上诉案件出庭。
赛沙迪今早8时50分在开庭前,在庭外召开记者会向媒体简短发言时说,他深信司法机构是定夺其命运的最佳单位。

“不是通过政治途径或捷径,而是(交由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审理案件)。”
他指出,虽然上诉庭已经于今年6月25日,宣判他上诉得直,全面推翻高庭裁定他被控上述4项罪名成立的判决,改判他无罪释放,控方依然选择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申请,但他选择尊重控方依法行使的这项权利。
“我不奢望什么,只是叮咛亲友不要抗议和不要辱骂法官,无论对象是谁都好。”
以上诉庭主席拿督阿布峇卡为首的法院三司,今早聆审控方针对赛沙迪因获上诉庭,改判他被控4项涉及土团党青年团112万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教唆他人犯下刑事失信罪、不诚实挪用资产以及洗黑钱罪名不成立,而入禀的上诉申请。
另2名法院法官是拿督仄鲁兹马和拿督柯林劳伦斯。
赛沙迪被控在任土团党青年团长时,教唆拉菲克哈金犯下刑事失信罪,提取青年团100万令吉资金、1项不诚实挪用该党12万令吉资金的控罪及2项涉及10万令吉款项的洗黑钱控罪一案,是于2022年6月在高庭开审。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哈于2023年11月9日,裁定赛沙迪被控的上述4项罪名成立,并判处他需为教唆他人犯下刑事失信罪,监禁3年和鞭笞1下。
高庭当时也判处赛沙迪需为不诚实挪用资产罪成,监禁2年和鞭笞1下,并判处他因2项洗黑钱罪名成立,而需为各控罪监禁2年及罚款500万令吉。但高庭批准赛沙迪准同步执行2项洗黑钱控罪的监禁刑期。
然而,上诉庭今年6月推翻高庭的上述判决,改判赛沙迪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