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特別事務局(JASA)強調,美國司法部尋求充公一馬發展公司資產訴訟第二波行動中的訴狀,並不足以證明一馬公司有犯刑事罪行。
特別事務局也以美國司法部的追回盜竊資產行動組,充公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在美國的資產為例,支持該局的論點。
“在前任台灣總統的案件,即使美國司法部充公與拍賣他(陳水扁)在美國疑似貪污得來的財產,但是,美國司法部因沒有證據,不能對他採取任何行動。”
該局強調,美國司法部只是對一馬公司展開民事訴訟,有關訴訟不能證明一馬公司出現任犯罪行為。
“美國司法部是否能通過民事訴訟,證明出現刑事罪行?有關訴訟只是尋求充公被懷疑以不法途徑獲得的國外資產。”
“當今大馬”引述特別事務局週五晚在手機應用程序式WhatsApp進行的資訊戰內容報導,該局強調美國司法部的行動,屬于“民事投訴”,不具任何表面證據。
“如果美國司法部有確鑿的洗錢證據,肯定已將犯錯者控上美國法庭,並在美國洗黑錢管制法令下充公那些資產。但是,由于美國司法部缺乏表面證據,唯有通過民事訴訟接管疑是通過不法活動取得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