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志:明志有道——駕照與愛
愛容易讓人關心則亂,失去理智分寸(雖然我不願意承認這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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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遇過一個初三學生,威脅父母買一輛車子給他,否則不去學校上課。父母問我意見,我的回答當然是萬萬不可。后來爸爸還是買了一輛車給孩子,並交代孩子萬一撞人撞車了,趕快逃離現場,通知爸爸去處理。
我知道這個消息后,真的只有“震驚”二字可形容。愛孩子愛到可以不顧別人的死活我勉強可以理解,但連自己孩子的死活也不顧,我真的百思不得其解。
最近有一高三畢業生考駕照。他告訴我教練知會必須“全包”才可能拿到駕照。說實話,當年我考駕照已有耳聞這些陋習,那時還可以選擇“包”或“不包”。我選擇“不包”,不是因為有志氣,實在是家裡沒錢。所以我只有考一次的機會。所幸,除了摩哆不過,汽車駕照總算順利到手。
我有三個兒子,很快他們也會考駕照。我要讓他們“包”還是“不包”?學生說現今所有人都必須“包”,否則會被刁難。我不知真實情況,但我一定不會幫孩子“包”考駕照。
“不包”不是因為家裡沒錢,也不是因為“正義”,只是因為我愛我的孩子。駕駛涉及自身與公共安全,如果孩子技術不佳考不過,那就好好再鍛煉;如果因為某方的私利刻意刁難,我一定報警報反貪污局。這事很好處理,孩子有沒有真材實料一試便知,沒有模糊的空間,只是麻煩一點而已。
最重要的是,我必須讓孩子知道:不管任何事情,該有的能力必須好好鍛煉,沒有作弊的空間。“作弊”是害人害己的行為。我不會因為“人有我有”就趕鴨子上架,硬要孩子考駕照開車。更不會心疼孩子必須擠巴士或捷運。寧可孩子多經歷,也不願孩子“急功近利”,最后害人害己。
我堅決認為這是我對孩子最理智的“愛”。
多少車禍新聞,多少年輕生命斷送虎口,我沒有辦法接受自己的孩子因為自己的“不夠堅持”而送命。我會責怪自己一輩子。萬一孩子沒有真材實料而害人送命,我也無法原諒自己。
我的許多學生,中學剛畢業就迫不及待考駕照開車,我都開玩笑的說,你開到我家附近一定要通知我,我好躲在家裡以策安全。新手開車原本就容易出事。我不是怕死,是怕萬一學生真的撞到自己認識的人,造成傷殘或死亡,他要如何面對?
我認識一位媽媽,在孩子取得駕照之后,陪孩子開車長達半年,直到確認孩子上手,才讓孩子獨自開車。這是我認識的最為“偉大”的媽媽。不是因為她能為自己的孩子付出,而是她真正做到“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以后我孩子考到駕照了,我也會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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