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商家牟暴利
新政府在6月取消消費稅后,在9月開始恢復銷售與服務稅,走回舊稅制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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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強調,徵收10%銷售稅或6%服務稅,也比6%的消費稅來得低,因為前者是單層徵稅,消費稅則是多層徵稅。
根據政府預算,如果繼續推行消費稅(GST),政府今年可獲得420億令吉稅收;換成銷售與服務稅,收入就減少一半至210億令吉。
嚴厲監督市場
換句話說,銷售與服務稅的稅收較低,而人民和商家可節省共210億令吉的付稅開銷。
無可否認,銷售與服務稅對通貨膨脹的衝擊不比消費稅嚴重,因消費稅是多層抽稅制度,尤其是在消費者購買成品時,更深切感受到消費稅的衝擊。
無論是之前的消費稅還是9月恢復實施的銷售與服務稅,重要的是政府必須嚴厲監督市場和商家,以免商家混水摸魚,趁機博亂抬高物價。那些賺取暴利的商家,應該受到反暴利法令對付。
我國天然資源豐富,陽光雨水充足,可以生產大量農產品,但諷刺的是,大馬的食物價格可說是相當高,這間中肯定有問題,是否出現經營者賺取暴利的情況,尤其是熟食和飲料,暴利數倍?
食物賣得太貴
哪一個稅制都好,若政府繼續姑息商家和經營者不合理收費、無理抬高物價和賺取暴利,剝削消費人利益,那么通貨膨脹肯定不受控制。
大馬也是世界上少數對日常必需品採取價格控制的國家,在此機制下,食物價格應該低廉,但實際情況恰恰相反。
消費人必須扮演應有的角色,協助政府對付奸商。消費人可發揮強大力量,拒絕光顧價格不合理和不誠實的商家,迫使他們降價和提高品質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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