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爾:林冠英被控案 勿與“基宮”案相提並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基爾:林冠英被控案 勿與“基宮”案相提並論



雪州前任州務大臣基爾促請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勿將本身以低價購買豪宅而被控的案件,與“基宮”案相提並論。

“我的案件跟他(林冠英)不同。他在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23條文下被控,肯定涉及更嚴重罪行。”

基爾今日在面子書貼文中提醒林冠英,業主出售房屋時,沒有得到雪州政府的任何好處,並不是法庭對基宮案的裁決考量因素。



他強調,他是在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下被定罪,而不是貪污罪名下被判刑。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