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政府等13造过失罪成 须赔家属15万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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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政府等13造过失罪成 须赔家属15万

    (怡保13日讯)“私藏贼赃男子狱中猝死”,家属诉警方政府等13造”案今日裁决,高庭司法专员宣判原诉人胜诉,答辩人必须就违法扣留及公务员过失行为下,赔偿15万令吉给死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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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是来自槟城巫裔男子嘉马鲁尼占,生前是北赖炼糖厂的员工,他于2014年3月8日,被狱卒发现在监狱内猝逝,死时才39岁。

    家人在2017年4月3月委托律师维斯华纳登入禀法庭,展开民事诉讼的首项司法程序,起诉涉及疏忽导致死者身亡的13造,包括警察总长卡立、警员、狱卒、狱长及政府。

    维斯华纳登(右4起)向卡马鲁扎曼及罗哈雅(左3)讲解高庭判决。
    维斯华纳登(右4起)向卡马鲁扎曼及罗哈雅(左3)讲解高庭判决。

    怡保第2高庭司法专员安瑟隆,今午聆听双方结案陈词后,判决答辩人需在违法扣留及公务员过失行为,分别赔款10万令吉及5万令吉给原诉人外,也需支付1万2000令吉堂费及2000令吉丧礼费。

    他指接纳法医的解剖报告,指嘉马鲁尼占因“肺感染”身亡,同意原诉人挑出扣留男子时,程序上有违法。


    安瑟隆被维斯华纳登被询及死者在给予家人生活费的赔偿时,安瑟隆指原诉人没获得这方面的赔偿。

    遭起诉的13造的答辩人代表律师是联邦律师赛夫。

    尽管获判胜诉,起诉人即死者母亲罗哈雅受询时,形容永久失去孩子令她感到悲痛,也不满高庭司法专员安瑟隆没在儿子给予她的生活费,谕令答辨人作出赔偿。

    死者哥哥卡马鲁扎曼指不能接受安瑟隆接纳法医的解剖报告,指弟弟因“肺感染”身亡,因家人曾传召多名证人供证,包括律师会见弟弟时被告知遭殴打,不排除会就此判决提出上诉。

    出席者包括死者兄弟姐妹、家人及人权组织“马来西亚人民之声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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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鲁尼占因涉及私藏贼赃被判罚款800令吉,或以监禁14天替代罚款;嘉马鲁尼占不肯缴付罚款,选择服刑取代,并从槟城大山脚柏达城警局送往霹州打巴监狱服刑,不料入狱隔日即离奇毙命。

    死者遗体有殴伤瘀痕,且死者曾投诉腹泻,并在服药后猝逝,死因疑点重重,死者家属在2015年7月29日,开始把案件带入验尸庭听证,审理结果令家属不满后,入禀法庭怡保高庭进行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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