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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九不晚五

曾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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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曰:你要跟我一起走吗?

“当你辞职时,你会带着你的下属一同离开吗?”

朋友突然问我,我不假思索地说不会,过了半晌,我却想起一件往事,那一年我年仅28岁,本来在《新潮》杂志当采访主任,因为《新通报》前老总吴仲达邀我去《美丽佳人》杂志当创刊主编,我仔细衡量,无论薪水和前途都比现状好很多,我就接下这份开荒牛的重任。

当时我并没有大声张扬,去哪里也没有多少个人知道,倒是我离开后,有些旧下属问我要不要请人,我新杂志急需人才加入,条件谈妥,就一一招揽,事后我才发觉自己做少了一个步骤。

因为在旧东家眼中,我是带着几名员工一起离开的始作俑者,他们生气也是情有可原。但站在我的角度,我正在招聘编采人才,谁的条件适合我就聘请谁,旧同事或路人甲,我都一视同仁。

但如果让我回到过去,我会先知会旧东家一声,让他们知道谁谁谁前来应征,我已决定聘请。因为大家曾共事一场,礼貌上先打个招呼,以免日后有所误会。

也许是多此一举,但我觉得已做了我该做的事,是尊重或者虚伪都好,我只是不想从此负上背叛者罪名。

所以,我不会硬抢或怂恿旧同事加入,比如:

1.离职前,已经向旧同事招手:我先过去,一切部署好之后,你才过来。

2.向旧同事打公司毒针:留在这里,薪水低,发挥少,又看不见前途,我们一起离开吧!

3.用丰厚条件游说旧同事:新公司薪水高这里两倍,上下班时间自由,不必承受业绩压力,你不走就正傻瓜!

我知道饮水思源已经是封尘古话,但这是起码的尊重和感知,即使不求报答,但也不希望落井下石,广东话常说的“好来好去”,就是这个意思,人情留一线,他日好相见。

“如果新公司确实比旧东家好,我带旧同事过档也无可厚非啊!”朋友说人往高处走,那是自然定律,阻人发达,如同杀人父母。

我只能说人各有志,毕竟有人有心离开,谁也留不住,我只负责管好自己的身心灵,做人但求问心无愧,我不想自己的心灵,永远留下自欺欺人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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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九不晚五

曾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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