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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没吃带去学校食物遭父打伤 被告不认罪获保释
(淡马鲁29日讯)9岁男童因没有吃带去学校的食物而遭父亲打伤,其父亲今日在淡马鲁法庭被控时不认罪,案订下月2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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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岁的印尼籍被告莫哈末约瑟夫为永久居民,他与妻子在2015年离婚,两人拥有3名孩子。
被告被控于本月22日下午4时,在淡马鲁实雅嘉莎花园的住家打伤小儿子阿里沙,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在第326A条文宣读与定罪。
一旦被控罪成,被判处监禁最多2年或罚款最高4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罪状后不认罪,主控官利法伊查蒂向法庭提出8000令吉保释金及两名大马籍担保人(不包括案件证人),被告必须将护照提呈法庭及不骚扰受害人。
被告向推事郑佩诗(译名)求情说,他离婚及获得3名孩子的抚养权后,在照顾孩子方面都不曾发生任何问题,他只是一名收入不稳定的建筑工人,是家庭支柱,孩子还需要他的照顾。
郑佩诗将保释金降至4000令吉及两名大马籍担保人,她谕令被告每月到最近的警局报到,以及将案件定于下月24日过堂。
根据早前报导,被告因儿子没有吃带去学校的食物,一时气愤用衣架和碟子打伤小儿子,儿子被送院检查时,发现左脚大腿瘀肿及头部有被物体敲打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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