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下议院副议长倪可敏披露,政府将修改1959年国会特权法令,将藐视议会的国会议员的罚款,从目前的1000令吉提高至10万令吉。
国会是庄严的论政殿堂,让人民代议士把人民心声带上国会讨论、辩论,以便解决人民的问题。
我们经常看到,国会议员在议会厅内互相叫骂、发表粗言鄙语、不实指控和作出人身攻击,这些行为不只不尊重国会,且浪费纳税人的钱。
耍嘴皮就精神
什么”月漏论”、”贱民论”、”额头骨灰论”以及数不尽的黄腔色调,出自尊贵的议员口中,显得他们的面目粗鄙,一点都不尊贵。论政他们就失魂,耍嘴皮子他们就精神,还要在被议长纠正或下令撤回论时,强词狡辩,不只浪费议会的时间,也亵渎了议会的神圣。
这类蓄意冲撞议会神圣的议员,朝野都有,不是反对党的专利。反对党尤其爱以”议长处事不公”来反驳并拒绝领罚,但他们可不是黄毛小儿,自己的言论有没有越界,难道自己不知道? 真的连正经认真去论政的能力也没有?
举动像是做戏
最讽刺的是,在议会厅内闹得面红耳赤的不同阵营议员,往往走出厅外后马上又可以谈笑风生,喝咖啡长谈,不禁令人怀疑他们在议会厅内的举动就是做戏。议会厅可不是地狱,魔鬼面孔都是装出来的。
国会议员或人民代议士每月均获得政府津贴,必须做好本分,代表人民参与立法、辩论国家政策和反映民生课题。若议员在国会内捣乱、叫骂或发表不当言论,应该受到严厉惩罚。1000令吉的罚款确实过轻,至于10万是否适当,则交由议员辩论决定。
希望提高藐视国会的罚款,能改善和提升国会议员的辩论素质,减少人身攻击、废话和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