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宪法专家拿督赛沙林法鲁基认为,政府在当前防控疫情的非常时期必须聆听民意,所作出的决策也必须是人民真正想要的,而不是政府自我感觉良好所做出的决定。
他建议政府在防控疫情方面,不妨多与非政府组织合作,集合多方意见后,制定出更贴近民心的政策。
他强调,政府行政指令、政策或措施不等同于“法律”,一切决定仍需回到法律原则基本,并符合联邦宪法精神。
赛沙林法鲁基今日在《星报》专栏发表评论指出,从法治角度来看,任何行政指令、政策、措施或计划,必须与联邦宪法有联系,或从宪法条款中衍生出来。
因新冠肺炎(2019冠状病毒疾病)疫情蔓延,政府为了阻断病毒传播进而实施行动管制令,虽然有人觉得这让他们感到不便,但鉴于当下疫情,政府这项决定无可避免。
但赛沙林法鲁基举例,为了避免混淆或更多不必要的误会,例如国家银行宣布个人和企业贷款供期自动宽限6个月,以及人力资源部针对管制令发出的雇主发薪指示,都必须清楚列明是援引什么法令作出的决定。
针对国会延迟至5月18日才开会一事,赛沙林法鲁基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55(1)条款,下议院会议必须在上季会议结束后的6个月内,进行新一季会议。
他说,下议院议长有必要在这6个月期限到来前,另寻其他方式如视讯会议等创新方式,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这不是我个人的建议,但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国家元首在首相谏言下,援引联邦宪法第150条款,即国家元首若确认有紧急状态之存在,致使国家安全、经济和人民性命安全或公共秩序安全受威胁,即可颁布紧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