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掌管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达基尤丁援引联邦宪法第57条文,强调议长可在3种情况下获得遴选。
他说,议长可在大选结束后,新一届的国会会议上获得遴选,或是议长在除了国会解散以外的情况下,没有继续担任国会议员,以及国会解散。
“我们将撤换议长一事带入国会讨论,没有随便开除议长。”
达基尤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针对撤换议长动议辩论时,如是指出。
(吉隆坡13日讯)掌管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达基尤丁援引联邦宪法第57条文,强调议长可在3种情况下获得遴选。
他说,议长可在大选结束后,新一届的国会会议上获得遴选,或是议长在除了国会解散以外的情况下,没有继续担任国会议员,以及国会解散。
“我们将撤换议长一事带入国会讨论,没有随便开除议长。”
达基尤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针对撤换议长动议辩论时,如是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