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驳回纳吉 撤销窜改1MDB报告案申请
(吉隆坡14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指示窜改一马发展公司(1MDB)审计报告的案件中,提出撤销控状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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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是于7月23日聆审诉辩双方,针对纳吉提出上述申请的陈词后,今日作出裁决。
纳吉早前被控于2016年2月22日至26日期间,身为公职人员,即首相及财政部长,在首相署利用自身职位,为自己谋取利益,即保护本身在与1MDB运作有关的角色,免受于民事或刑事行动对付,在由总审计司已敲定的1MDB审计报告,重新敲定及提呈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前,指示修改有关报告(修改内容如附录A),而他与此有直接利益,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
法官指出,此案控方还未完成举证,至今只传召7名控方证人,当中只有3人已完成供证,因此如今去推定此案的控状是否毫无根据,并不理想。
法官解释,按照标准,1名证人只能在控方引导供证,随后接受辩方盘问,接着接受控方针对辩方的盘问内容覆问后,才被视为完成供证。
他指出,就算申请方认为该方陈词时的所提及的理据有多具说服力都好,该理据理应在控方举证结束后,才被考量。
“在没有充分掌握所有控方所提呈的证据下,法庭在这个阶段考量(申请人的理据)仍属为之过早。这些理据没有达到撤销控状所需的高门槛。”
另外,他提出,只有在司法不公的情况下,撤销控状的申请才会在极为罕见的情况下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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