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批准 撤销高盛3造12控罪
(吉隆坡4日讯)高庭今日撤销高盛国际、高盛亚洲及高盛新加坡,被控涉及替一马发展公司(1MDB)发行65亿美元(约270亿令吉)债券而面对的所有刑事控状,并宣判三造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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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在主控官拿督马斯里副检察司告知,控方不愿继续提控被告,申请撤销所有控状后,作出上述裁决。
被告代表律师郑宝德没有提出反对。
马斯里随后在庭外指出,控方接获总检察署指示,撤销高盛三造控状,唯保留新加坡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的控状。
“高盛国际及其两家子公司分别面对4项控状;黄宗华案件将继续(提控)。”
黄宗华代表律师为拿督陈福泉;黄氏案件定在本月10日过堂。
高盛三造被控于2012年3月19日至2013年11月11日期间,在隆市IMC大厦犯罪,即在1MDB公司发行65亿美元债券上作出不实陈述,抵触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第179(c)条文。
高盛和大马政府达致近40亿美元(约169亿6000万令吉)和解协议,包括支付大马25亿美元现金,及被全球当局充公的14亿美元(约59亿令吉)1MDB资产,以换取大马撤销针对高盛的多项诉讼。
消息指出,大马政府在8月28日收到美国高盛集团支付25亿美元(约106亿)。
黄氏在2018年12月19日,因涉嫌教唆高盛在1MDB子公司发行总值65亿美元债券,省略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陈述,抵触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令,在吉隆坡地庭被控4项罪名,但他不认罪。
美国司法部于去年5月,申请将黄氏引渡到该国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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