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律师:柏威年公寓起获现钞 与纳吉银行户头无关
(吉隆坡15日讯)巫统和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向高庭指出,警方于2018年在柏威年公寓搜获的现金,与纳吉在大马银行拥有尾号为“694”的户头资金没有关联,同时没有证据显示该银行户头内的资金,是属被指遭挪用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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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2018年搜查属Oby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拥有的柏威年公寓单位,并在搜查行动中搜获奢华物品,如现金、珠宝和手表。
政府于2019年入禀法庭,申请充公在警方搜查行动中搜获的1万1991件珠宝、401枚手表、16个手表配件、234副眼镜和306个手提包及1亿1416万4393令吉44仙的各国货币,并在此诉讼中,把Oby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列为答辩人。
巫统和纳吉的代表律师也在书面陈词内,指此案没有证据证明警方在柏威年公寓搜获的现款,与被指遭挪用的1MDB资金有关联。
此外,哈里哈兰在陈词时说,控方在书面陈词内指有188个单位,当中包括政党、公司、基金会和个人,曾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收到来自纳吉在大马银行拥有尾号为“694”的户头所付款项,涉及10亿3834万9403令吉36仙的款项。
然而,他说,控方指纳吉的大马银行户头,曾获得源自1MDB资金的9亿3954万6219令吉96仙汇款。
“这额外的9880万3183令吉40仙款项,显示提供上述188个单位的所有款项,并非都是来自被指遭挪用的1MDB资金。”
哈里哈兰指出,当局没有调查纳吉在上述大马银行,所获的额外9880万3183令吉40仙款项来源,或是这笔款项是否来自非法活动收益。
法官于周一聆听哈里哈兰和沙菲宜的陈词后,择定本月29日(周一),聆听控方针对巫统和纳吉代表律师的陈词,作出答复陈词。
巫统和纳吉在此案中以第三方的身分,申索他们指警方在上述行动中搜获的1亿1400万令吉现款,是属于巫统的资金。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今日聆听巫统代表律师拿督哈里哈兰,以及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陈词。
哈里哈兰今日在陈词时说,控方指警方在此案中搜获的现款,只是属来自1MDB资金遭挪用的非法活动收益,而非来自任何其他来源。
他指出,法官应鉴定上述现款来源,即有关现金是否真的源自1MDB的资金。
巫统和纳吉的代表律师向高庭入禀的书面陈词指出,警方在柏威年公寓搜获的现金,与纳吉在上述银行户头内的资金没有关联,同时没有证据显示该银行户头内的资金,是属被指遭挪用的1MDB资金。
控方于2月10日在庭上陈词时说,根据来自武吉阿曼反洗黑钱组的胡维铭警监调查,有关纳吉上述银行户头的一份详细资金流向图显示,纳吉收取源自1MDB公司的资金数额实际上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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