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蛋后耍赖 老人当场猝死 家属要超市赔钱
(北京18日综合电)在超市拿走两粒鸡蛋未付钱,被工作人员阻拦后猝死,家属能否以此为由要求超市赔偿?中国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近日判决了这起纠纷案。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法院查明,2020年6月13日下午,江苏南通67岁的老人谷某在超市购物时,在口袋里放了两个鸡蛋未结账便欲离开,超市店员将其拦下询问。
交涉未果后,谷某耍赖边说边走,在走到冰柜旁时,谷某突然倒地。随后,超市工作人员立即拨打110电话。
其间,正在超市中购物的两名顾客对谷某实施了急救,但最终未能抢救成功,谷某的死亡原因经诊断为心肌梗死。
谷某的家属认为,超市应对老人的死亡承担责任,遂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超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8万余元人民币(约24万令吉)。
法院审理认为,超市工作人员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是权利人对合法权利的自我保护,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求。
谷某的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2021年3月25日,南通中院开庭审理此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二审主审法官刘碧波介绍,超市工作人员的行为目的是维护超市正常的经营秩序,且并无大幅度、过激的动作,因此是在合理限度的范围内。
本案中,医院推断谷某的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而心肌梗死有多种情况,包括可能导致致命性极高的心脏骤停。即便谷某因藏匿鸡蛋未结账被追问而引起情绪波动,导致其突发疾病倒地猝死,两者并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刘碧波表示,本案中,谷某倒地后超市工作人员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具有合理性,认定超市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因此,该案的判决合理确定了安全保障义务应有其相应的内涵和边界,确定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是应符合社会公众对安全保障的一般期待,既要为受害人提供必要的保护,也要避免对安全保障义务人课以过重责任。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