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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女跨州送父就医被拒?警方:没申请记录
(吉隆坡30日讯)昨日1名女子发文指控,于上周六(17日)到警局申请跨州将父亲送院治疗,但被负责警员拒绝;警方澄清,当天并没有女子前往警局提出跨州申请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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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赖副警区主任安纳斯警监发文告说,根据调查,女事主从今年1月至本月,曾到警局提出4次跨州申请,分别是1月15日下午12是07分、2月11日早上11时17分、本月46日下午12时15分,以及本月28日早上8时04分。
他说,女事主当时分别以要前往森州医院探望父亲、前往马六甲处理家庭事务、到马六甲面试,以及到汝来处理父亲的身后事为理由,提出跨州申请,皆被负责警员批准。
他说,不过,警方事后透过手机应用程式My Sejahtera和记录簿,检查沙叻秀警局的签到纪录,但没有发现女事主曾于上周六(17日)前往警局的登记纪录。
他说,因此警方当天没有接获女事主的跨州申请。
他说,目前警方仍在调查女事主声称被警员粗鲁对待的指控。
根据报导,女事主纳吉瓦(26岁)声称于本月17日,到沙叻秀警局申请跨州许可证,准备回返汝来家乡,将父亲接到芙蓉医院治病,但负责的警员以理由不充分为由拒绝她的申请。
事主的跨州申请被拒,没想到11天后,再度提出申请已是送父亲最后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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