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价制实施期间 可低顶价售食用油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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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价制实施期间 可低顶价售食用油

    (吉隆坡20日讯)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呼吁商家,以低于顶价价格,售卖瓶装原棕油食油予消费者。

    执法组副主任三苏尼占指出,202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顶价)条例于8月1日生效,并制定1公斤、2公斤、3公斤及5公斤瓶装的顶价。

    他说,这些顶价是6令吉70仙(1公斤)、12令吉70仙(2公斤)、18令吉70仙(3公斤)及29令吉50仙(5公斤)。

    三苏尼占今日在文告中指出,顶价制实施期间,商家仍可以低于价顶的价格,出售

    他说,本月1日至18日,该执法组在全国检查8885个零售商,7779个商家根据顶价出售食油,1082个商家的售价低于顶价,有24个商家因售价高过顶价,而被开罚单。

    他说,消费者可以拨1-800-886-800,或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或拨电执法组(03-8882 6088/6245)或通过 WhatsApp(019-2794317),举报违例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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