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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社媒寻人存有风险 警吁失踪者家人先报案
(吉隆坡5日讯)近来孩童失踪案发生,不少家人往往第一时间将失踪孩童信息上传至社交媒体,如面子书和WhatsApp寻人,警方提醒此举有风险,劝请家人应先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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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总监拿督斯里阿都加里尔说,失踪孩童的父母或家人,若希望发布消息找人,最好是通过正常管道。
他告诉“马新社”,失踪案发生后,父母或家人需先报案,让警方根据标准作业程序,以正确机制来广泛发布寻人消息。
“寻人消息将在警方确认,没有威胁到失踪孩童安全的元素下,经由父母同意后发布,一般上,寻人消息包括失踪孩童照片、名字、报案号码、以及查案官的电话号码。”
他说,警方和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合作的“国家紧急通报系统”(NUR Alert),将处理全国12岁以下失踪孩童的案件。
他说,“国家紧急通报系统”发布的消息,将由警方传达到面子书、银行、电讯业者等公司;他补充,目前该系统的合作机构单位有多达41个。
另一方面,罪案分析专家拿督斯里阿克巴萨达受询时说,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失踪孩童消息,是最快捷和有效传播信息方式,有助展开寻人工作。
“但是,家长也最好立即向警方报案,让警方采取行动,父母也应寻求警方建议,了解应该发布什么信息给公众,协助寻找失踪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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