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讯)联邦土地局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18个月前被判受贿罪成,但上诉庭今日仍无法确立上诉审讯日期,原因是当时承审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的证词记录有“重要错误(material errors)”,需要控辩双方来纠正。
主控官阿再尼占副检察司指出,只有在控辩双方纠正和厘清有关错误后,上诉庭才能择定审讯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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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法官证词记录并没有记录到双方,在案件结束时的陈词和说明。
“高庭必须提交修改版的证词记录,因这是上诉记录的一部分。”
阿再尼占是今日参与由高级助理主簿官陈才维(译音)主持的线上案件管理后,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询问时这么回应。
他补充,上诉庭也择定9月8日,再进行另一次案件管理。
据报导,依沙代表律师沙烈胡丁在高庭判词于去年8月公布后,不久就提呈了上诉请愿书,列出了莫哈末纳兹兰在事实和法律上犯下的错误。
莫哈末纳兹兰目前已晋升为上诉庭法官,他是在去年2月3日宣判,莫哈末依沙被控9项收贿超过300万令吉的控状,皆罪名成立,每项罪名被判监禁6年,和罚款1545万令吉;但刑期同期进行,莫哈末依沙只需服刑6年。
不过,法庭批准莫哈末依沙在上诉期间,暂缓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