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日讯)上诉庭昨日推翻高庭早前裁决,判处雪州社会发展局(Kemas)一名前主管数年前收贿和洗黑钱控罪罪成,需监禁1年和罚款108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
较早前,亚罗士打地庭和高庭在2018年皆裁定59岁被告莫哈末阿德南无罪,但控方继续向上诉庭入禀上诉申请。
首控状和次控状指被告于2015年和2017年分别收受商人沙希山哈林的8万6000令吉和6万8000令吉,以让对方的公司向国家学前教育计划(PERMATA)旗下托儿中心供应奶粉、巧克力奶粉和各种商品。
第3和第4控状指被告使用相信是非法活动所得15万9000令吉,支付雪州实达阿南区的一栋双层半独立式房屋。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哈尼峇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昨日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裁定被告罪成。
其他两司为拿督阿末纳斯菲及拿督诺丁哈山。
由于已无上诉途径,上诉庭昨日发布了将被告送监的拘捕令。
此案主控官为黄佩玉(译音)副检察司和艾达凯鲁琳副检察司,莫哈末阿德南代表律师为哈斯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