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1名公司持有人今日被控伪造文件,以获取登嘉楼一所学校宿舍的食物供应招标,他承认有罪,被判1天监禁和1万令吉罚款。
法官阿祖拉在被告莫哈末海鲁尼占(31岁)认罪后,做此宣判。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8年10月在布城教育部使用伪造的银行结单,以投标超过200万令吉的相关项目。
被告此举牴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文件),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没有委任代表律师的被告在求情时指出,他妻子已怀有2个月身孕,且需抚养家庭和已故姐姐的2名孩子,要求法庭降低罚款金额。
此案的主控官为法拉雅思敏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