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法官允许,已入狱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最迟在11月22日,针对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向他追讨的11亿8000万美元(约55亿6700万令吉)的案件,入禀第三方申请。
财经新闻网站“The Edge”报导,法官拿督阿末法依鲁斯指出,由于纳吉的律师团队Messrs Shafee & Co已告知法官,纳吉有权保留第三方的申请,因此他谕令该律师团队在最迟在上述日期,入禀是项申请。
此外,法官也谕令纳吉,在2周内入禀此案的案件摘要。
法官昨日于线上为此案过堂时指出,纳吉的代表律师应该和SRC公司的律师接洽此案相关事宜。
纳吉的代表律师为莎菲卡,SRC公司的律师则是莎菲娜和杨丽莎(译音)。
法官择定,此案将在11月22日过堂。
SRC公司此前是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子公司,它是在去年5月入禀诉讼,要求法庭宣判纳吉需为他滥用职权和失信造成的11亿8000万美元(49亿4000万令吉)损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