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5日讯)上诉庭驳回行动党原任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以及班丹国会选区选民赛依斯干达就他们挑战看守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向国家元首提出解散国会的要求后,入禀诉讼阻止举行全国大选遭驳回的上诉申请。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兹莎为首的三司今日裁定,高庭判决无误,因为国家元首援引联邦宪法第55(2)条款,批准解散国会的决定,属于非诉讼事务。
《星报》报导,阿兹莎说,联邦法院过去曾宣判,霹雳解散州议会的决定属于霹雳苏丹的绝对权力,且许多涉及统治者绝对权力的事务属非诉讼事务,即法庭不能审理相关事宜。
其他二司是仄莫哈末鲁兹玛及施美春(译音)。
法官指出,选委会必须依宪法第113条款履行任务,即在国会解散60天内举行全国大选,且上诉人寻求阻止选委会举行第15届全国大选的申请站不住脚,因此驳回上诉申请,且不能阻止选委会举行大选。
法官并无要求上诉人支付堂费。
高庭于10月28日驳回查尔斯,就国会解散起诉看守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和政府的诉讼,以及赛依斯干达挑战依斯迈向国家元首提出解散国会的要求,所提出司法检讨准令申请。
查尔斯在10月11日就国会解散,入禀高庭起诉依斯迈、政府和选委会,并以雨季和洪水为由,申请禁令阻止举行大选。
赛依斯干达也是执业律师,他于10月14日向高庭申请司法检讨准令,寻求法庭宣判依斯迈向元首提出解散国会的要求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