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地庭将在7月21日,裁定是否批准土团党前宣传主任拿督旺赛夫提出,撤销他被控涉嫌在“Jana Wibawa弊案”中索贿及收取690万令吉贿款两项控罪的申请。
辩方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查在陈词时说,其当事人面对的控状没有阐明事发日期,内容不够完整,认为控状有缺陷,否决辩方辩护和提呈不在场证明的权利。
主控官拉希达副检察司说,被告旺赛夫的控状内容清晰,阐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日期和时间,符合刑事程序法典第153条文,并不存在缺陷。
她今日在地庭陈词时说,控方向辩方提供充足文件和通知,让辩方充分准备辩护,认为辩方的申请没有理据和言之过早,恳请法官驳回辩方申请。
法官罗兹娜在控辩双方陈词后,择定7月21日就有关申请作出裁决。
根据报导,旺赛夫在2月21日在地庭面控上述2项控罪,但他都不认罪,获准以40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他在5月29日向地庭入禀申请通知书,要求法庭发出撤销其控状的庭令,理由是这些控状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