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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a Wibawa弊案 拉德兰5控状同时审
(吉隆坡11日讯)地庭今天批准控方针对土团党泗岩沫区部副主席阿当拉德兰涉及的“Jana Wibawa弊案”5项贪污控状,同时审讯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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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苏扎纳胡欣在阿当拉德兰的代表律师艾利斯泰尔没有反对下,批准主控官莫哈末法德里副检察司的申请。
法官说:“5项贪污控状可以同时审理,之前订下的审讯日期不变,我订于2月16日陈词。”
莫哈末法德里稍早前告诉法庭,他是援引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61条文提出上述申请。
“对于被告面对的7项洗钱控状,控方已向辩方提交了相关文件。
“辩方告诉我,如果我们(控方)申请洗钱案件与贪污案一起审理,他们希望先检查这些文件,然后再通知我们是否反对。”
法庭于去年9月14日,择定阿当拉德兰面对的3项贪污罪,于今年5月在地庭开审。
阿当拉德兰是于去年2月21日被控上吉隆坡地庭,并面对一项索贿控状,也就是向MIE基建与能源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末祖索收取项目价值的3.5%至7%现金。
他随后被控另一项向同一人收贿50万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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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控状指阿当拉德兰收取与Jana Wibawa计划有关的210万令吉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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