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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W弊案◢ 阿当拉德兰3贪污罪 明年5月地庭开审

    Jana Wibawa
    Jana Wibawa

    (吉隆坡14日讯)商人阿当拉德兰在Jana Wibawa弊案中所面对的3项贪污罪,将于明年5月在地庭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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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苏扎娜在今日案件过堂时,择定为期15天的审讯日,即明年5月27至29日、6月10至12日、7月9至11日、7月22至24日,以及8月5至7日。

    法官也择定在10月31日进行案件管理。

    较早前,主控官法拉雅思敏副检察司告诉法庭,控方将入禀书面申请,以修改阿当拉德兰另两项原本由地庭法官阿祖拉承审的控状,从而让它们与本庭的3项控状联审。

    Jana Wibawa

    “控方将在两周内入禀申请,我们在今天把证人名单交给辩方,控方将传召约20名证人。”


    阿当拉德兰的辩护律师是丹斯里沙菲宜。

    阿当拉德兰于2月21日被控上吉隆坡地庭,并面对一项索贿控状,也就是向MIE基建与能源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末祖索收取项目价值的3.5%至7%现金。

    他随后被控另一项向同一人收贿50万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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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控状,此款项是作为协助MIE公司的酬劳,以让该公司通过直接谈判方式,取得大马政府在玻璃市一项总值4780万令吉的工程中标函。

    第三项控状指阿当拉德兰收取与Jana Wibawa计划有关的210万令吉贿款。

    被告的所有控状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以及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阿当拉德兰在雪州莎阿南地庭面对的2项贪污控状,也已在5月移交吉隆坡地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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