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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图偷雨伞及打伤店员 醉猫被控不认罪
(万宜27日讯)一名早前疑喝醉酒到便利店企图偷窃雨伞及打伤店员后,并要求与伤者自拍的印裔男子,今日被带到万宜地庭面控伤人罪,但他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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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迪瓦加兰(32岁、建筑工地主管)被指于6月20日凌晨5时,在雪兰莪士毛月Ecohill Taipan的一家便利店,对18岁男子造成严重伤害。
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7年监禁及罚款。
主控官西蒂诺丽雅娜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提出附加条件,即被告在案件审结前禁止骚扰受害人。
被告辩护律师维克尼斯瓦利要求低保释金,理由为仍单身的被告,为家中的独生子,须赡养及照顾病痛父母。
他说,被告的薪资仅介于1500至2000令吉,但每月必须缴付各500令吉的车房贷,因此被告难以承担上述保释金额。
法官诺蒂雅娜允许被告以4500令吉及1名担保人,外加上述的附加条件保外。
此案择定8月15日过堂,以及提交医疗报告及文件。
早期,社交媒体流传一名印裔男子疑喝醉酒,进入便利店欲偷走3把雨伞被店员阻止,随后他更对店员拳打脚踢,导致对方脸部流血,最后还要求店员跟他自拍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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