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4日讯)涉嫌疏忽监管和虐打5名幼童,3名女子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案定8月16日过堂。
3名女被告为美鲁一间托儿所拥有人罗兹达(51岁)、职员诺莎菲娜(26岁)和教师万苏海拉米奥克尔(32岁)。
其中罗兹达今日在怡保地庭,被控于今年7月6日下午4时14分至下午4时15分,因疏忽监管,导致1名2岁女童左手肘受伤,抵触202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33(1)(a)条文。
副检察司达里妮向法官阿兹沙建议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外,但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要求将保释金减至3000令吉。
罗兹达最终获准以4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每月需到邻近的警局报到。
在上述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2名被告诺莎菲娜和万苏海拉米奥克尔则在另一法庭面对3项控状,即迫害和虐打5名年约2岁的男童和女童。
根据控状,2名被告于7月4日至6日在同样地点,对受害儿童进行拉扯头发、掌掴脸颊、按压头部、殴打后背及捏脸,抵触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31(1)(a)条文。
法官艾努沙林允许诺莎菲娜以7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万苏海拉米奥克尔则以8000令吉保外。
在有关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20年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