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无国籍未注册结婚 19岁少女 苦盼身分证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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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无国籍未注册结婚 19岁少女 苦盼身分证

    ic PEOPLE 无国籍 身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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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隆坡15日讯/独家报导)19岁女子刘汶欢因华裔父亲和母亲无法注册结婚,而在出世后成为非婚生孩子,与母亲一样无辜沦为人士,至今无法获得大马公民权,令如今迈入成人世界的她陷入彷徨,无法为人生道路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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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汶欢日前在接受《中国报》访问时,叙述她在经历长达13年的漫长等待后,因始终无法获得一纸公民权,而令她对未来感到迷茫的心声。

    ic PEOPLE 无国籍 身分证
    刘汶欢展示她于2004年,获国民登记局发出的报生纸。

    刘汶欢有一名比她年长一岁的哥哥刘思远,他们分别是于2004年9月17日和2003年9月25日,在雪州和吉隆坡的一家私人医疗中心出世。

    兄妹俩的大马籍父亲刘金汉(41岁)来自雪州叻思新村,母亲陈素云(39岁)则是一名人士。

    刘汶欢受访时披露,其母亲是在国内一家医院出生,但出世后成为弃婴,并在孤儿院长大,只持有一张注明国籍未被鉴定的红色报生纸及绿色的临时居留


    陈素云的红色报生纸注明其国籍未定,而其父母亲的资料未详,至于临时居留(MyKAS)则注明她是一名非大马公民。

    刘汶欢指出,由于母亲是人士,因此当年无法和父亲正式注册结婚,导致她和哥哥成为非婚生小孩,双双在出世后无法获得大马公民权。

    她说,父亲当年曾带母亲向国民登记局申请临时居留,但在获批此证件后,父亲最终仍没与她注册结婚。

    刘汶欢于2004年9月27日,获得国民登记局发出的报生纸,左下角注明“外籍人士登记”(Daftar Orang Asing)和“第13条文的申请”(Permohonan Seksyen 13)字眼。

    上述“第13条文的申请”是指国民登记局根据1957年出生及死亡登记法令第13条文,办理非婚生小孩的双亲,为孩子申办报生纸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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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度申请公民权 皆失败

    刘汶欢父亲刘金汉曾分别于2010、2011和2015年,3次根据联邦宪法第15A条款为她向国民登记局提呈公民权申请,无奈皆告失败。

    联邦宪法第15A条款赋予中央政府特别权力,只要是在政府认为恰当的特殊情况下,就可让任何21岁以下人士,登记成为公民。

    刘金汉于2010年12月30日,首次为女儿提呈公民权申请,但内政部在2011年8月24日,致函通知他因没按照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注册结婚,所以其女儿的公民权申请失败。

    值得一提的是,刘金汉在提呈首份申请后,内政部曾于2011年6月24日致函通知他,说明其女儿的公民权申请结果,将于同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炉。

    这或许是因为曾在2009年4月至2013年5月,担任内政部长的拿督斯里希山慕丁,于2011年1月,为该部从着手处理到通知申请者有关公民权申请结果的过程,制定最多一年的期限。

    刘金汉接着于2011年11月21日,第2次为女儿提呈公民权申请,但内政部于隔年12月27日,在没注明原因情况下,通知其申请以失败告终。

    刘氏于2015年10月7日,第3次为女儿提呈申请,但这次内政部竟在时隔多达7年后,才于2022年3月28日,同样在没注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通知其申请被时任内政部长驳回。

    升学或谋职 前路茫茫

    刘汶欢在大马教育文凭(SPM)考试成绩于2022年6月放榜后,开始对未来感到焦虑,眼见身边同龄的朋友都已决定继续升学或踏入社会工作,但自己的前途却一片迷茫。

    如今,处在人生十字路口的她,陷入无法决定该继续升学或选择就业的窘境,并坦言在现阶段甚至是不敢思考若继续升学,将要就读什么科系的问题,同时也知道会因为没,而难以找工。

    不仅如此,在雪州土生土长的刘汶欢,虽然此前身处在热烘烘的州选气氛中,但无法投票的她,只能落寞地眼睁睁看着身边的家人和同龄朋友,在8月12日履行公民义务。

    上学须缴学费 自购课本

    碍于不是大马公民,刘汶欢从小不能如同龄朋友般,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例如免费的中小学教育和借贷课本。

    她是在叻思华小和旧古毛国中完成中小学教育,在小学每年缴付120令吉的学费,升上中学后则是每年240令吉,并得自费购买课本。

    她在每年新学年开学之前,都得先缴付学费,并获得县教育局发出的收据后,带着收据到校证明已付费,才能与其他学生一起入学。

    她忆述,曾在中一和中二开学时因没带收据到校,被老师直接要求她联络家长,以接她回家。

    根据刘汶欢于2011年和2017年,先后在进入华小和国中就读前获得雪州教育局的信函,注明她是以非大马籍学生的身分进入政府学校,每年分别需缴付120令吉和240令吉的费用,才能获准上学,并且不能借贷课本。

    从小伯父伯母照料  希望自立更生报恩

    由于刘汶欢从小是在伯父和伯母照料下长大,她担忧难以报答资助其教育费和生活费的亲戚恩情。

    她说,母亲在她和哥哥年幼时就已离开,而父亲也另组家庭,从小照顾她和哥哥长大的是现年57岁的大伯母。

    她补充,现年61岁的二伯和57岁的二伯母,这些年来也为她和哥哥公民权申请奔波,多次从叻思新村开车一小时半,载送他们俩和父亲到位于布城的国民登记局总部递交申请。

    “他们其实也很辛苦,从知道我们是非公民后,就不断想办法一直帮我们(处理公民权申请)。”

    因此,她希望自己早日能成为真正的大马人,顺利求职和赚取收入升学,以减轻亲戚们的负担和报答他们的恩情。

    “感谢他们(伯父和伯母)给我了一个正常的生活,一些非大马公民的情况很惨,无法读书,还要为日常生活烦恼。

    “他们没让我这样流落在外和无依无靠,有供我读书,买书和买校服的费用都是他们付费。”

    羡慕兄16岁获公民权

    刘汶欢的哥哥刘思远于2011年被二伯和二伯母领养后,最终在2019年喜获公民权,刘汶欢当年和家人陪伴哥哥到国民登记局总部,见证当时16岁的哥哥获得蓝色的历史性一刻,令当时经历此景的她感到心情复杂。

    刘汶欢看到兄长终于能名正言顺成为大马人,固然打从心底开心,但同时也令她思考自己何时能和哥哥一样获得公民权。

    她说,当时陪伴他们到国民登记局的二伯和二伯母,都安慰她,告诉她很快就会轮到她(可获公民权)。

    内政部是于2019年5月30日,致函说明政府已批准刘思远于2015年10月7日,根据联邦宪法第15A条款提呈的公民权申请。

    刘汶欢说,其哥哥是于2010年首次提呈公民权申请,但这份申请遭驳回。

    她续说,由于父亲已另组家庭,因此哥哥的公民权申请首次被驳回后,其二伯和二伯母于2011年在父亲的同意下,向国民登记局申请领养当年8岁的哥哥,最终获该局在同年11月21日批准此申请。

    刘思远被领养的申请获批当天,其二伯就为他向国民登记局第2次提呈公民权申请,但内政部于2013年1月3日,驳回其申请,而他是于2015年,经二伯为他提呈第3份公民权申请后,才于2019年获政府批准。

    批准交二伯领养  用新报生纸再申办

    刘汶欢目前在叻思新村,到大伯母卖猪肠粉的档口帮忙工作,随着养女申请已获法庭批准,他们会再次提呈公民权申请,希望终有一天可和哥哥一样获得公民权。

    刘汶欢的父亲刘金汉在他为女儿提呈的第3份公民权申请,于去年被驳回后,终于同意让女儿和哥哥一样,交由二伯父和伯母领养。

    然而,由于刘汶欢在去年已年满18岁,其代表律师卡丝达鲁比安多证实,根据法律,欲领养年满18岁以上者的人士,无法直接向国民登记局提呈申请,反之得通过司法途径向法庭提呈申请。

    因此,刘汶欢的二伯和二伯母在3月1日,向新古毛地庭申请领养她,而地庭法官努鲁玛蒂雅已于7月31日批准这项申请。

    刘汶欢目前正等待国民登记局按照地庭的庭令,发出一份全新的报生纸给她,之后将再次向该局提呈公民权申请。

    申请注册结婚  女性需拥MyKAS

    执业律师黄佳敏指出,除非女性拥有临时居留(MyKAS),否则大马籍男性和女性一般上无法在国内正式注册结婚,这导致小孩在出生后,成为非婚生小孩,无法获得大马公民权。

    “若女性只有报生纸作为明的文件,那国民登记局将不会批准他们注册结婚;除非女性拥有绿色的MyKAS,那才能在国民登记局,与伴侣注册结婚。”

    她解释,政府目前是根据联邦宪法第二附表第二部分第1(a)条文,与第二附表第三部分第17条文同读下,定夺非婚生小孩是否可获公民权。

    ic PEOPLE 无国籍 身分证
    黄佳敏。

    上述第1(a)条文阐明,每名于马来西亚日当天或之后,在大马出生的人士,只要在出世时的双亲其中一人,是大马公民或永久居民,都能依法自动成为公民。

    她说,根据政府目前对上述第1(a)条文的诠释,可获公民权的人必须是在大马出世、双亲其中一人是大马人,以及双亲必须在孩子出世时,已经正式注册结婚。

    她指出,宪法第二附表第三部分,即有关公民权的附加规定第17条文阐明,若有关人士是非婚生小孩,那在这部分规定中提及的“父亲”、“家长”或“家长其中一人”,将被诠释为小孩的母亲。

    因此,她说,政府根据上述第17条文采纳的立场是非婚生孩子国籍应依母亲国籍而定,所以在这情况下,若一名孩子在出世时,其大马籍父亲和母亲没正式注册结婚,那小孩最终将和母亲一样沦为人士。

    虽然外界存在一些说法是指被领养的孩子公民权申请,有更大机会获批,但黄佳敏说,这种说法纯属推测,因为在联邦宪法第15A条款下,内政部长有绝对的斟酌权,定夺是否批准公民权申请。

    独家报导:黄绣晶
    独家摄影:练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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