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1名家庭主妇因冒充内陆税收局官员及伪造文件以借取15万令吉的款项,今日于地庭被控2项罪名,但她不认罪。
被告努鲁莎西拉(39岁)被控冒充内陆税收局官员,并向大马伊斯兰银行提交假文件,以申请一项特别贷款,该项贷款是银行向该局职员所提供的,以致高达15万令吉汇入到其名下的伊斯兰银行户头。
被告是于2019年3月1日早上8时,至2019年4月14日下午5时之间,在大城堡伊斯兰银行分行,犯下上述罪行。她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被告也被指在同一日期、时间和地点,使用虚假文件申请该笔贷款,她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及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莫哈末阿米尔副检察司要求被告以5万令吉保释,外加需向法庭提交护照及每月前往临近警局报到。
被告代表律师沙米尔要求以8000令吉保释,因被告需照顾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父母。
“被告也因第7个孩子流产,而精神受扰,因此没有逃跑风险。”
法官阿兹鲁达鲁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加上述两项条件;此案择定于12月2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