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醉驾不再一律入罪 情节轻微者不起诉或免刑
(北京20日综合电)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周一(18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当中规定了因醉驾、醉驾曾受过处罚等15种从重处理情节,并明确如醉驾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相关规定将赶在元旦、春节“双节假期”前的短短十天后,也就是12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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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规定了一般不适用缓刑的10种情形,如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要从重处理;如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意见亦规定自愿认罪认罚等4种从宽处理情节,明确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该意见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醉驾醉驾治理体系,有利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意见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综合治理、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醉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醉驾于2010年作为一种危险犯正式入刑,当年为加强震慑作用,宣传时强调醉驾一律入罪。外界关心上述意见对醉驾入罪作出修正,恐让官员日后的醉驾行为得以“放生”,有网民就说:“给领导喝酒提供灵活空间”。
另据《北京青年报》报导,中国有关部门负责人称, 打击惩罚这一手不能放松,但“一罚了之”不是最佳方案、治本之策,源头预防、综合治理这一手不可或缺,强调意见从3方面要求加强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包括普法宣传教育、协同治理、教育改造。
值得注意的是,在讯息发布后,于中国社交平台上转发的多个中国媒体,留言均开启了“评论精选”,不少有数十、数百则回覆的文章,下方均看不到评论,有网友称,“为何要开这个口子,留下的操作空间非常大”,“救茅台”,但也有人认为,“这只是入罪的标准,行政拘留跑不掉的。”
据中国目前的相关规定,醉驾一经发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约657令吉)以上2000元(约1316令吉)以下,再犯者会被拘留10天以下,并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和吊销驾驶证,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的,中国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考照。
文:综合报导
图: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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