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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伊刑法无效|慕尤丁促政府修宪 保障伊法地位
(吉隆坡9日讯)随着吉兰丹母女成功挑战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16项条文违宪,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敦促政府,立即对联邦宪法的特定条款作出适当的修正,以确保伊斯兰法的地位获得保障,国内穆斯林受伊斯兰法庇护的权利,也能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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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发文告说,他对联邦法院宣布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中的16项条文无效的裁决,感到难过,并相信国内大多数穆斯林也同样感到难过。
“通过这项裁决,吉兰丹穆斯林有违伊斯兰的行为,如提供不道德服务、幽会、近亲乱伦和饮酒,不再是犯罪。”
“我相信,若有一方在其他州属挑战伊斯兰法的地位,根据联邦法院在聂依琳祖丽娜一案中所确立的先例,有关法律也会被宣布无效。”
慕尤丁表明,他尊重法庭解释法律的权力,同时,在实行三权分立原则的议会民主制中,国会有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
联邦法院今日以8比1的多数裁决,裁定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中的16项条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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