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弃婴非自动获公民权 内长:须经数程序审批
(吉隆坡13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说,每一项公民权申请,都必须经过法律程序,以审批申请者是否符合资格获得公民权,这包括一些被遗弃的婴儿。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他说,根据现有法律,并非所有公民都可自动获得公民权,包括一些没有身分而被遗弃在某处的婴儿等。
“所有(申请)都必须经过法律程序的审批。”
赛夫丁针对有政治人物或非政府组织批评,给这些弃婴公民权一事,这么回应《马来西亚前锋报》的询问。
他说,不少弃婴无法知道他们的原生家庭背景,所以必须经过多个程序,包括向警方、福利局和国民登记局投报。
“当中也有一些领养了这些孩子父母,当孩子在12岁要领取身分证时,才发现报生纸是假的,才惊觉在领养过程被骗。”
他说,至今有142名弃婴自动获得公民权,因他们合法注册。
他还说,一些人在见到弃婴时,就声称是他们的孩子,以通过不法集团获取报生纸,唯他们必须向警方、福利局和带往医院做检查,所以当孩子12岁要获取身分证时,却因这些问题而无法取得。
另外,针对联邦宪法第15A条款下,为这些弃婴登记一事,赛夫丁说,至今接获5万9000份申请,当中3万5000份已有了结果,剩余的还在审批中。
他说,内政部预料会在今年内,完成所有的申请。
阅读更多精彩文章 马上浏览独家配套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高兴
惊讶
愤怒
悲伤
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