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前董事兼一马发展公司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说,反贪污委员会曾于2015年,针对这2家公司的事务录取其口供,但他从未被执法当局逮捕。
他证实,警方也曾于2016年录取其口供,国阵政府于2018年倒台后,执法当局曾再录取其口供。
SRC公司起诉前首相兼前财长拿督斯里纳吉犯下渎职、失信和违反受托责任等过失,并向他索偿逾亿美元的民事诉讼,今早在高庭续审,身为此案第三方之一的沙鲁阿兹拉在接受纳吉的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盘问时,这么供证说。
现年54岁的沙鲁也说,他的护照从未被执法当局扣押,但他于2018年在浏览移民局网站时,才得知被禁止出国;但禁令已于2020年1月解除。
从2011年8月1日至次年5月15日担任SRC公司董事的他证实,他的任期长达9个月半。
沙鲁于3月26日为此案呈堂的书面证词中,供称他无所隐瞒,并全面配合反贪会和警方的调查。
他说,在SRC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借贷的40亿令吉资金被挪用一事上,他从未因该公司蒙受的损失而被提控,也未曾从遭挪用的SRC公司资金中,收取任何私利。
诉方在此诉讼中,把如今已潜逃的SRC公司前总执行长聂法依扎列为第二答辩人,主张他在该公司资金被挪用一事上,是纳吉的帮凶,因而向他索偿200万美元款项。
高庭于2021年11月1日,在诉方通过登报和替代传递诉状的方式,把诉状送达聂法依扎最后为人所知的地址,却不获当事人提呈出庭通知后,批准诉方的申请,对聂法依扎作出缺庭判决。
此案将于本周三(17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