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梓嘉因参加汤杯比赛而引发关于肖像权的争议。他所属团队表示,大马羽总支付给李梓嘉的并非“赔偿金”,而是因为参加汤杯涉及不同赞助商和肖像权问题而支付的“肖像费”。
支持的一方可能认为,李梓嘉这次打了一场漂亮的“肖像权保卫战”。然而,对此事有异议的一方,可能就会觉得李梓嘉是在为自己的肖像权“烧香”。
持平而言,从商业角度来看,李梓嘉身为职业运动员,拥有自己的个人品牌和商业价值。他将自己的肖像权授权给大马羽总用于汤杯比赛,就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好比明星出演影视作品需要片酬一样,都是商业行为。
承受压力和风险
就情理角度而言,李梓嘉的要求也有一定道理。毕竟,汤杯比赛是重要国际赛事,他代表国家队出战,不仅要为国家荣誉而战,也要承受巨大的压力和风险,能够获得额外的补偿尚算在情理之内。
有人认为李梓嘉的做法过于商业化,缺乏爱国精神。他们认为代表国家出战是一项崇高的荣誉,金钱无法衡量。运动员应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不计较个人得失。
这种观点可能过于理想。在当今社会,体育早已商业化,运动员也是普通人,也需要为自身生活和未来负责。不太可能苛求他们完全摒弃物质利益,只讲奉献精神。
体育早已商业化
整体而言,“李梓嘉肖像费”一事折射出竞技运动与商业利益的矛盾。如何平衡两者,需要相关方面和运动员共同努力和有智慧的处理。这是由于一方面要完善相关制度,保障运动员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加强运动员的爱国教育,引导他们建立正确的价值观。
李梓嘉或任何运动员或许可以这么想:穿上国家队球衣,我不仅代表国家,也代表自己。 我的肖像权,就值这个价!
但是,不论是李梓喜或其他可能面对这类情况的大马运动员,当自身认为值这个价,就需要令国家和球迷认为确实物有所值,唯有通过在赛场上交出等价的表现和成绩,才能令人信服。
否则,可能只会使人觉得:“一波操作,就能赚到烧香钱,也是没谁了。” 。或许,作为观众、球迷或支持者,只能坐壁上观,眼看着这些体育明星们,在肖像权和“烧香钱”的漩涡中,继续挥洒着他们的风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