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早前在面子书发表“行政不该干预司法”的马华宣传局主任陈君儿,今日就此事前往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录供;她过后透露,当局是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此案。
陈君儿今早10时,在代表律师陈键汉及赵夫伟配同下,步入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录供,全程历时约2小时30分。
她录供后向媒体指出,当局已没收其手机,作进一步调查用途;她表明会全力配合调查,相信警方公平、公正及透明。
(拍摄:冯宝仪)
(本报卢淑敏摄)
她也指目前不方便透露案件详情。
陈君儿早前指自己是受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检控/法律组(D5)传召录供,且会向当局透露有关贴文的来龙去脉。
陈君儿也说,她接获要求录供的电话通知时感到意外,唯她抱持平静心态配合调查。
“我发表有关贴文纯粹是发表立场;司法和(总检察署)检控组处理案件时应该不受政治干预。”
询及是否认为此次受召属政治性质时,她认为此次录供属正常程序。
“大致上党支持我们做对的事情,以在野党的立场,我们根本没有得罪任何一方,(马华)为真理发声。”
陈君儿于本月9日,针对网上流出总检察署内部电邮通告,即第三律政司拿督哈纳菲发给总检察署官员的电邮通告中,明确提及在2018年12月19日举行的内阁会议中,强烈建议总检察署接受首相指示,即某些刑事案件须按照商定的时间表内进行,显示总检察署受政治干预;她在面子书发文后,有者就此报案,因此被警方传召录供。
在场者有马华党部发言人张佑铨。